【英國】移民資訊|如何透過大學證明,豁免B1英文考試?
申請永居需要應考B1英文考試,或是將以英語授課的大學學位拿去NARIC認證,那麼用香港的大學學歷可以嗎?又有什麼手續? 需要證明什麼? 從政府網站 (https://www.gov.uk/english-language/degrees-in-english) 可了解到,申請英國的永久居留權時,可以以英語授課的大學學歷代替考試證明B1的英語水平能力。 如果申請者的學位並不是由英國的學府發出,申請者需要到學術認證機構NARIC認證其學術程度;而除非申請者的學位是由英語為主要語言的國家(如美國、加拿大等)發出(香港並不包括在內),否則申請者需要NARIC同時為申請者進行學位的英語水平評核。 由此可見,如果申請者在香港畢業,申請者需要同時證明學位的學術水平及英語水平。 大學提供什麼作為證明? 雖然每間大學有不同做法,但相信不會相差很遠,以下是個人經驗可參考步驟: 1.向大學教務處/校務處申請Testimonial,證明自己的學位資料(如入學年份、修讀科目、成績,是否已畢業等) 2.在申請Testimonial同時,要求大學加上說明:學位的授課語言為全英語(English only as medium of instruction) 。部份大學或另需申請Medium of Instruction Letter證明授課語言,而非同時在Testimonial內列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