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英國】移民資訊|如何透過大學證明,豁免B1英文考試?
申請永居需要應考B1英文考試,或是將以英語授課的大學學位拿去NARIC認證,那麼用香港的大學學歷可以嗎?又有什麼手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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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證明什麼?
從政府網站 (https://www.gov.uk/english-language/degrees-in-english) 可了解到,申請英國的永久居留權時,可以以英語授課的大學學歷代替考試證明B1的英語水平能力。
如果申請者的學位並不是由英國的學府發出,申請者需要到學術認證機構NARIC認證其學術程度;而除非申請者的學位是由英語為主要語言的國家(如美國、加拿大等)發出(香港並不包括在內),否則申請者需要NARIC同時為申請者進行學位的英語水平評核。
由此可見,如果申請者在香港畢業,申請者需要同時證明學位的學術水平及英語水平。
大學提供什麼作為證明?
雖然每間大學有不同做法,但相信不會相差很遠,以下是個人經驗可參考步驟:
1.向大學教務處/校務處申請Testimonial,證明自己的學位資料(如入學年份、修讀科目、成績,是否已畢業等)
2.在申請Testimonial同時,要求大學加上說明:學位的授課語言為全英語(English only as medium of instruction) 。部份大學或另需申請Medium of Instruction Letter證明授課語言,而非同時在Testimonial內列出
3.保留信件正本
香港本科課程 較難證明全以英語授課
上面的第二點是全個程序最關鍵的步驟,因為NARIC要求全個學位都由英語授課,而大部份大學本科課程內可能設有中文、通識或其他由中文授課的課目,一般來說他們只會願寫上學位主要由英語授課 (English as medium of instruction, except for those courses that are granted exemption)。
向大學申請學歷證明 信內字眼是關鍵
如果申請者將此信件上載到NARIC,他們極有可能(親身經驗)會向申請者查詢信件中Except for those courses that are granted exemption的定義,此時申請者需要解釋學位中有科目並非以英語授課的原因(如修讀的是中文科),或者嘗試向大學申請詳細證明等,而又能令NARIC接受。這亦是作者當年與NARIC來往數次後決定放棄,直接報考B1的原因 。
成功取得學歷證明 到NARIC申請評審
如申請者成功取得所需學歷證明信件,申請者可以到NARIC網站申請Visas and Nationality Service,這服務已包括了證明學術水平的Academic Qualification Level Statement (AQUALS)及證明英語水平的English Language Proficiency Statement (ELPS),連消費稅合共£168。
完成註冊及付款後,申請者將收到指示,把所需文件(如申請者的學歷證明Testimonial、Transcript、畢業證書等等)上載到系統,NARIC或有機會要求申請者補交文件或再為文件解釋(如上文提到解釋非英語科目等),否則一般十個工作天內收到結果。
如成功獲證明大學學位水平及英語水平,恭喜申請者,當申請ILR時就可以使用該NARIC文件作為英語水平證明,而不用特地去考B1英文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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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片來源:Visit London